湘潭县2025年防汛抢险常用物料储备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7-03
******水利局(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2025年防汛抢险常用物料储备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5]0024号
(3)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 | ******有限公司 | 湘潭县2025年防汛抢险常用物料储备项目 | 否 | 详见附件 | \ | 1 | 项 | ******.00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工期:2025年7月23日前完成交货,因延迟交货造成采购方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全部交货完毕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余下5%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以国库支付为准)。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6月24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壹份,供应商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6月24日
甲方(公章): ******水利局 | 乙方(公章): ******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唐青松 |
委托代理人:齐向中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 ******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 |
| 账号:******464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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