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区2025年房屋搬迁评估项目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2025年房屋搬迁评估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委员会,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搬迁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高新区
(2)工程规模:为保障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海安段)工程等市属重点工程及区本级重点工程顺利推进,拟公开招标房屋搬迁评估单位,评估数量为50户。评估报告出具及费用结算以户为单位,被搬迁户有主房的,其主房(或含副房、附属物)评估单价8000元/户;被搬迁户仅有副房(或含附属物)的,评估单价2000元/户;被搬迁户仅有附属物的,评估单价1000元/户。
(3)招标范围:上述范围的搬迁项目评估。
(4)服务期:按交易发起人要求,累计结算总额达到25万元或者完成50户房屋搬迁评估报告,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若中标单位评估以及提供的成果文件不符合交易发起人评估要求,交易发起人有权解除合同。)
(5)质量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果文件。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最高控制费率(%)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HAGXG******3556(GK001)001001
|
海安高新区2025年房屋搬迁评估项目
|
80
|
25
|
具备房地产评估贰级及以上资质
|
房地产注册估价师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具备房地产评估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设局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准入名录》中,需提供网上公示截图上传至响应文件。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地产注册估价师,在评估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员不少于5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海安市房屋征收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项目配备人员中退休人员不得超过1人。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7)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评标小组现场查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5日09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交易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交易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 代理费用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用标准为3500元,由交易发起人支付。
8.其他事项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投标系统(带水印)版并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肆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9.联系方式
9.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9522,******,******,******
9.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委员会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428号
联系人:吴月
电 话:******
9.3 对项目交易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229号
联系人:丁忠庆、王偲
电 话:0513-******